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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藥瓶中的乾燥劑》(黎僑 提供)

藥瓶中的乾燥劑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    (黎僑 提供)

和信醫院藥劑科組長姜紹青答覆、黃筱珮採訪

問:網路上有一則消息說:根據美國國家藥典(USP)規定,藥品一旦開罐,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,就必須立刻丟棄,否則它們會因吸附水氣,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污染源!我從未聽聞這項「常識」,還以為乾燥劑可以繼續保持藥品乾燥,請問這個說法是正確的嗎?

答:是的,藥罐內的棉花和乾燥劑,在開罐後就必須立刻丟棄!
否則可能吸附水氣,讓水氣留在藥罐內,反而易使藥品潮濕變質,而國人對這個常識相當缺乏。

藥罐未開封前,放置棉花的用意有二,一是避免運送過程的碰撞,讓藥品粉化,二是阻止水氣進入;乾燥劑則是防止若有少量水氣進入藥罐時,可將其吸附。但藥罐一旦開封,這兩個「幫手」反而會變成吸附水氣的「兇手」!
最好把它們丟掉,別繼續放在藥罐裡。

藥品怕光照、潮濕、高溫,一旦開封後,最好能夠放在乾燥箱內,是最理想的保存方式。最忌諱放在浴室、廚房等地方,這些潮濕的場所容易使藥品壞得快。有些民 眾喜歡把藥品冰在冰箱內,不過,除非是強調需要冷藏的特殊藥品,一般藥品並不建議放冰箱;因一旦拿出來服用,再放回去,更容易潮濕。

還要提醒的是,藥品開封後最好盡速服用,不要長期存放。要注意的是,藥罐上標示的保存期限是「未開封」狀態下的期限,一旦開封後,保存期限就會縮短;因此,吃不完的藥別因為怕浪費而留下來,因為吃了變質藥品不但不會治病,還可能傷身。常識 !

你注意到了嗎?
      
根據美國國家藥典(USP!)規定,藥品一旦開罐,罐內所附的棉花和乾燥劑,就必須立刻丟棄否則它們會因吸附水氣,成為藥罐內的一項汙染源!

   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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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帖最後由 rainbow 於 2014-8-10 10:20 編輯

十大用藥常識


.藥物開罐應將棉花及乾燥劑丟棄。
未吃完的藥不可丟馬桶或垃圾桶。
.藥品開封後即不適用包裝上有效期限。
藥粉不可泡在果汁或牛奶。
.飯前藥應在飯前半小時以前服用。
抗生素要依藥袋上時間服用完。
.中、西藥至少間隔兩小時服用。
勿濫推薦藥物給他人。
.有藥物過敏應在看診時主動告知。
慢性病藥物需按時服用。

【楊雅靜╱台北報導】民眾拿到處方藥就往肚裡吞,大多不了解正確使用方式;亞東醫院藥師團巡迴各地舉辦用藥教育,發現民眾普遍缺乏用藥常識,如藥物開瓶後要先丟棄乾燥劑,多數人也不知開封藥物即不適用包裝上的有效期限,該院公布國人「十大錯誤用藥觀念」,讓許多人驚呼:「原來如此!」

矯正觀念
衛生署統計,去年七千八百多億的健保支出中,藥品消費佔兩成三。亞東醫院藥師團隊利用半年時間,巡迴各地召開五十場用藥教育活動,發現民眾普遍缺乏正確用藥常識,不但有危及身體的隱憂,也造成藥物浪費,昨天公布巡迴後總結出的國人十大錯誤用藥常識。

眼藥開瓶可保存一月
亞東醫院指出,許多民眾拿到瓶裝藥,開瓶後都留著內部的棉花、乾燥劑等,以為這樣能維持藥罐乾燥及藥錠品質。但亞東醫院藥劑部主任孫淑慧說:「這是錯誤觀念,開罐後更應該將棉花、乾燥劑丟掉,開罐後棉花易吸水氣、乾燥劑也已失效,放著反而影響藥物品質。」

一般民眾也不了解,藥物開罐後,即不適用原包裝上的有效期限,膠囊、錠狀藥物開封後,盡量在三個月至半年內服用完畢,攙入水分的服用藥水,應在療程期間服用完畢,眼藥水開瓶後只有一個月保存期。


資料來源:亞東醫院
(轉載自2009年12月24日蘋果日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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